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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现有1、2号机组锅炉采用上海锅炉有限公司制造的SG–1170/17.5–M747型亚临界锅炉。锅炉设计煤种为中低挥发份贫煤,主要燃用阳泉煤和晋中煤,采用SCR脱硝,脱硝剂为液氨。
为了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和解决排放指标超标问题,该公司2013至2014年采用LNB+SCR烟气脱硝技术路线实现脱硝提效改造,满足NOx排放指标不超过100mg/m3(标态、干基、6%O2),脱硝入口NOx小于550mg/m3,改造初期脱硝入口NOx满足低氮燃烧器改造效果,但随着机组运行煤质变化等影响,脱硝入口NOx浓度逐渐升高;2015年对两台机组脱硝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将脱硝反应器进行扩容,使每层催化剂由原本的6×8个模块调整为6×9个模块,并对喷氨格栅、氨/空气混合器、稀释风机和催化剂等进行更换,设计脱硝入口NOx浓度为700mg/m3(标态、干基、6%O2,依据摸底试验结果),满足NOx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m3(标态、干基、6%O2);2019年对两台机组脱硝系统实施深度减排改造,增加静态混合器并对脱硝催化剂模块进行加高增加催化剂安装量,设计脱硝入口NOx浓度为700mg/m3(标态、干基、6%O2),满足NOx排放浓度不超过30mg/m3(标态、干基、6%O2),目前运行满足设计要求。
为满足国家和集团相关文件的要求,消除氨区液氨重大危险源,确保电厂及周边环境安全,建设安全、绿色、环保型电厂,对脱硝氨区进行改造,实施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是必要的。
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23年8月1日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鹿科工技改备字〔2023〕23号)。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公司厂区土地内和不增加产能前提下,将现有脱硝还原剂制备系统由液氨改造成尿素。新增部分设备,公辅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内容等依托或利旧。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李冰
报告编制人:李冰
评价组成员:薛少静、王硕、赵丹阳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尿素、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高温、噪声、矽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氮氧化物、氨、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矽尘总、矽尘呼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所测工种接触工频电磁场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所测工种接触噪声等效声级计算结果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通过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和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符合性评价,同时结合本次职业病危害检测和体检结果,在该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均正常运转情况下,能起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的作用。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规定,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30日内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2)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规定,应将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具体格式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附件6。
(3)加强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通过日常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早期发现职业病危害,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同时,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议在高温季委托第三方对高温进行补测。
(4)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应注意对关键控制点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6)设备大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为检维修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检维修人员的正确佩戴。同时应做好设备大修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7)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经常性检查,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脱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及时修整或更换。
(8)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认为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通过检测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